目前場所的消防安全離不開噴水滅火系統,而已知的噴水滅火系統中,消防水炮系統和噴淋系統用到的較多,前者屬于新型的智能滅火系統,而后者則是大家早期接觸到的滅火系統,那么在規范中,對于這兩類系統的施工設計是有要求的,與場所的高度就存在一定的關系,那么當消防水炮系統與噴淋系統共用一個供水系統時,需要注意哪些設計要求呢?
防水炮系統與噴淋系統是能夠共用的,像大型商場、物流廠房,高貨架倉庫等場所就常見,高度大于8米的區域,設計消防水炮系統來防護,而高度低于8米的區域,噴淋系統就可以正常工作,那么當兩類系統共用一套供水系統時,在規范《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技術標準》GB51427-2021中做了如下要求:
4.5.3 當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或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共用消防水泵及供水管網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兩個系統同時工作時,系統設計水量、水壓及一次滅火用水量應滿足兩個系統同時使用的要求;
2 兩個系統不同時工作時,系統設計水量、水壓及一次滅火用水量應滿足較大一個系統使用的要求;
3 兩個系統應能正常運行,互不影響。
不過在實際施工中,結合場所的特點以及用水總量的計算來看,還是建議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消防水炮滅火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網應盡可能單獨設置。因為兩套系統共用一套供水系統時,對于管道的耐壓和管徑要求就比較大,那么施工成本其實就增大了。
而如果受到客觀條件限制,消防水炮滅火系統需要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合并設置消防供水時,兩個系統可以合用消防水泵和部分供水管道,但其供水管道應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報警閥前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