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層(間)應設置可開啟外窗,用于通風防煙,同時,外窗應為乙級防火窗,火災時應自動關閉,貌似矛盾的兩個要求,實為互相補充!
一、規范要求:
1、避難層(間)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自然通風系統)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5.5.23)
2、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尚應在外墻設置可開啟外窗。(3.3.12)
由上可知,不管避難層(間)采用自然通風系統還是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均需設置可開啟外窗,且外窗應采用防火窗。
可開啟外窗的作用是通風防煙,火災時要排出煙氣,而防火窗在火災時自動關閉,功能上是否存在矛盾?
通常情況下,我們認為避難層(間)為相對安全區域,本身并不具備火災風險,但需要防止外界煙氣或火災危害!
避難層(間)設置可開啟外窗,主要功能是平時通風或火災初期防煙。外窗應采用乙級(或甲級)防火窗,防火窗具備手動開啟和關閉功能,同時具有熱敏感元件(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等)自動控制關閉的功能,達到一定溫度時(74℃±0.5℃),防火窗會自動關閉。實際上,達到這個溫度時,通風防煙已無實際意義,這時應自動關閉防火窗,以防外部火災煙氣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