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防范措施
勞動密集型企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強化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員工應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基本火災防范、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特殊工種、重點崗位員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
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確保其完好有效。嚴禁損壞、挪用、埋壓、圈占、遮擋消防設施、器材。
確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以任何形式占用、堵塞或封閉;不得擅自分隔防火、防煙分區,改變建筑原有設計布局和功能。
生產區、庫房倉儲區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嚴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夾芯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企業廠區內可燃雜物要及時清理,易燃物品要按照標準分類存放。
按標準敷設電氣線路并進行穿金屬管或阻燃型PVC管保護,安裝漏電保護開關,嚴禁私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
生產車間、原料及成品庫房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禁止動用明火、禁止吸煙。庫房倉儲區嚴禁超量、超高儲存,保持通風良好。進入庫房的車輛、設備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企業要杜絕違章操作,嚴禁違規用火、用油、用電、用氣,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明火作業的,應當辦理相應手續,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清除附近的可燃物,作業結束后經檢查火源徹底熄滅后方可離開。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且至少每半年要組織員工進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撲救初期火災的演練。
勞動密集型企業
在冬季生產過程中
要謹慎用火用電
時刻繃緊防火弦
才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