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吊架被頻頻點名!
近來,多地出臺監管舉措,加強對抗震支吊架標準的執行和質量管理。這波監管看來有點嚴。
相關背景
精彩片段
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發布國家標準《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其中明確規定了抗震支吊架的設計與使用。該標準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也意味著自此之后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要考慮抗震支吊架。接下來,《抗震支吊架安裝及驗收規程》(CECS 420:2015)、《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CJ/T476-2015)等規范標準相繼出臺。
近年來,抗震支吊架行業標準在各地得到執行,但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質量管理跟不上、安裝施工不規范、監理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標準就是標準,執行焉能走樣?各地紛紛拿出監管措施。
9月14日,青海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發出《關于機電工程抗震支吊架的監督提示通知》,對各建設、施工、監理相關單位明確提示——
一、《建筑抗震設計規范》規定非結構構件,包括建筑非結構構件和建筑附屬機電設備,自身及其與結構主體的連接,應進行抗震設計?!督ㄖC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規定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并且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支吊架的設計計算及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相關單位應嚴格執行。
二、施工單位應按圖施工,落實設計文件中關于抗震支吊架的有關要求,不應漏設、少設或不設,機電工程實行分包的,總包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能,嚴把工程質量關。
三、監理單位應按照規定履行監理職責,審查機電工程施工單位資格,對機電工程按圖施工實施監理和檢查驗收,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應立即要求其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并向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機構報告。
四、各工程質量監督站應加強日常檢查巡查,對于未按照設計文件要求設置抗震支吊架或支撐的,應責令整改并按照相應法律法規提請建設行政部門進行處罰。
發布通知強調監管的可不光青海省。
1
北京 2017年11月30日
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總站組織召開抗震支吊架專題專家研討會,提出加強對軌道交通抗震支吊架安裝質量的管理。
市監督總站要求建設單位組織設計人員盡快按照專家意見調整設計圖紙內容,完善報審程序,做好施工條件核查,嚴控施工程序,手續齊備后方可進場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并以此為契機,積極推動北京市軌道交通抗震支吊架的管理水平提升。
1
南京 2018年 4月20日
江蘇南京市建筑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站發出《關于加強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質量監督的通知》。
要求機電設備抗震應按設計施工。機電抗震支吊架系統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結合設計文件和設計交底,分別編制詳細的質量控制措施文件(專項施工方案和監理細則),并在施工前完成相關簽字審批手續。
質量監督人員應核對圖紙設計及有關手續文件,并在施工階段,對抗震支吊架系統的質控資料、現場安裝質量進行抽查。
在監督過程中,發現不按設計文件施工,未按規定進行材料、工序及系統驗收,以及其他違規行為的情況,應對責任單位下達《建設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督促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局部暫停施工,并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或上報行政處罰。
1
重慶 2018年5月2日
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發出《關于加強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監督管理的監督提示》。
要求施工圖中已明確要求設置抗震支吊架的項目,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圖施工,監督機構應對施工單位按圖施工情況進行監督。建設單位應委托設計單位按照《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 50981-2014的相關規定進行抗震支吊架設計,若設計文件中描述不明確的應進行補充和完善。
1
杭州 2018年6月8日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發出《關于加強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質量管理的通知》。
施工圖或設計文件中已明確要求設置機電抗震支吊架的項目,施工單位應嚴格按圖施工,監理單位應進行旁站和見證,安裝應符合要求。
各參建單位加強對機電抗震支吊架和普通支吊架的質量管理,對涉及事項的材料、施工及驗收進行嚴格把關,做到有依據、有檢查、有復核,對支吊架施工時使用的膨脹螺栓及后擴底錨栓,應按同一單位工程、同一生產廠家、同一規格各不少于一次進行最小拉力載荷和抗拉強度復驗和現場拉拔試驗。
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注重對涉及事項的各參建單位質量責任落實情況、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施工單位按圖施工情況及驗收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書面記錄、提出整改處理意見,對涉及事項的整改進行閉環管理,幫助、督促參建主體履行各自的質量責任,提高支吊架體系的安裝質量。
(注:本篇文章摘自網絡文章,如有侵權請及時留言本公眾號,我們的管理員會及時刪除?。?/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