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維保檢測公司分享:消防維護保養流程
1、合同簽訂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承接維護保養業務,應當與委托單位簽訂《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2、維護保養準備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前應確定由具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由具有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消防設施操作員實施維護保養。
3、維護保養實施
3.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根據本文件的規定進行維護保養工作。
3.2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服務時,應及時、客觀、真實、完整的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原始記錄表》。
3.3 維護保養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問題處理反饋表》及時反饋給委托單位,并如實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書》中記錄。
4、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
維護保養服務結束后,按相關規定出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書》?!督ㄖ涝O施維護保養報告書》一式三份,送委托單位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一份,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留存一份。
5、建立維護保養檔案
5.1 根據GB 25201的要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分類編目等工作。
5.2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檔案應有紙質文件或電子文件,檔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a)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b)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項目概況表、建筑消防設施統計表;
c)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書,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原始記錄表。
5.3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檔案資料存檔時間不應少于六年。
6、人員和工作量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在安排維護保養人員的數量和月工作量應按照以下要求確定:
a)合同建筑面積在10 000 m2以下(含)的不應少于2人;工作量不應少于1人/日;
b)合同建筑面積在10 000 m2以上30 000 m2以下(含)的不應少于2人;工作量不應少于2人/日;
c)合同建筑面積在30 000 m2以上50 000 m2以下(含)的不應少于2人;工作量不少于3人/日;
d)合同建筑面積在50 000 m2以上100 000 m2以下(含)的不應少于2人;工作量不少于4人/日;
e)合同建筑面積在100 000 m2以上的不應少于2人;工作量不少于5人/日;
f)按以上合同建筑面積的丁戊類廠房、倉庫、罐區不應少于2人,工作量可折半計算。